公务(普通)护照换发因私护照

2019-06-26 02:00

  一、适用情形:原持公务(普通)护照来多米尼加,后因停留身份发生变化而需改持因私护照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方式:

  1.请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到馆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2. 请注意: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换发,应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陪同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到场法定监护人有效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如到场监护人非申请人父母则还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权证明材料)。

   三、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标准)。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请着与背景不同颜色的深色服装。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 公务(普通)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多米尼加签证相关页);换发因私护照后,原公务(普通)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4.在多米尼加有效的身份证(如有)、居留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居留卡、工作、学习证明等)、合法在多停留的签证及入境章原件和复印件,或标明申请人姓名的当地医疗卡、社保卡、银行对账单、水电气账单等(任一种即可);

  5.来多米尼加情况说明(包括原派出单位、工作单位、来多时间及原因、与原单位有无未了事宜、现工作单位等)。

  6. 国籍状况声明书(申办时在使馆现场签署。申请人未满16周岁应由监护人代填并签名)。

  四、办理时间:

  因需向原公务(普通)护照签发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因此办理时间不能确定。申请人如自行与原派出单位联系协商解决未了事宜,或与国内原发照机关联系请其尽快回复,将可能有助于加快办理时间。使馆将跟进办证进程,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取件。没有加急、特急服务。

  五、取证:

  取证无需本人到场,可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无需其他材料)前来缴费并领取护照。取证单为取证的唯一凭据,请务必妥善保存。遗失取证单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六、收费标准:(现金)18美元/件。

  七、护照换发后,原照将被剪角并盖注销章后退还。如原照有其他有效签证或出入境记录,其有效性请询签证签发机关。

  八、上述规定如有调整,请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